「人應不應該說粗口?」這個問題就等於「中學生應否談戀愛?」一樣......老土。但這個問題偏偏出現在一間小學的常識試卷中,明顯是針對當時在街上說粗口的林老師,這引導性問題不多不少滲透着林老師在街上說粗口的行為,連人也不如。好,現在就來答一下這問題。
理論上人是應該説粗口的,因為邏輯上告訴我們,如果人不應該說粗口,是沒有人會發明粗口的。當然,有高道德主義者(道德撚)會走出來說,槍械也被發明,是否應該用?毒品也被發明,是否也應該吸食?那麼反問一下,外星人來襲也不用槍,手術也不用麻醉?
另外,神曾經也會說粗口,何況是人呢?聖經記載,憤怒的耶穌因為不滿眾人在聖殿叫喊擺賣,於是粗口(當時「賤格」已經好侮辱的了)連腳踢,把所有人都趕走。
其實粗口和搶都只是工具而已,跟咳藥水一樣,「需要時用」,目的都是為了去除不良的東西,當下的香港政府就如頑痰,現在不說粗口,等肺癌才說嗎?應該與否,都只在乎使用的人和目的,不然粗口說慣了,到真正憤怒的時候,還能說什麼?藥常吃也會純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