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評論批評香港人一味喺到反對金融業,將金融業妖魔化,損害金融業的聲譽,防礙金融業的發展,反稱他們根本沒有為基層着想。並且立論說明香港是外向型經濟,受外環境圍影響,金融業是唯一出路,還明言這十多年如果不是有金融業的支撐,經濟早就挎了,又如果沒有金融業的主導,其他工種的薪酬和工作環境不會改善,香港的人均收入不可能有所上升,所以金融才是皇道,所有的行業都得為金融業讓路,甚至為其服務!
藉此希望再教育香港的下一代。沒錯,數字上香港的人均收入的確不斷上升,但請認清人均收入是人口的平均收入,人均收入上升不代表所有人口的收入都上升,因為只要有一小部份人口收入極高也可以輕易拉高一個地區的人均收入,這一點只要和表示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對照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了。興一業廢百業,絕對不是一個有效的社會政策,從過去的金融海嘯、金融風暴、金融危機就已經看得一清二楚,過份依賴單一行業,當遇到不可改變的沖擊時,就只能坐以待斃。而且當金融業當旺的時候,不見得百業也興旺,但當金融業低迷的時候,百業反而卻被拖累,原因是當金融好景時,大部分只是數字上的上升,而且只有涉足金融股票的人才能得益,而這部分人的數量根本不能實際地推動經濟,因為大部份冇錢的人始終都是冇錢,但金融業面對逆境時,卻令市埸充斥着百業蕭條的消息,使更多人不願消費,多留個錢防身,巿場不流動,經濟只會雪上加霜而已,有錢的守財,冇錢的依舊破財。
另外,金融業並不是產業,它只是服務業,服務不同的公司融資、合併和收購等,本質上沒有生產過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和產生任何財富,極其量只是一個協助其他行業營運的工具,而且不是必須的。在這一次的歐債問題下,希臘就有一條村莊為了避開經濟下滑帶來的生活問題,他們決定放棄傳統的金錢交易,改為以物換物或以務換務,結果有人以飛髮服務成功換取蜜糖,之後更多的換物交易出現,整村人都能夠過着和歐債危機前一樣的生活。事實證明沒有金融業,社會一樣可以運作,為何我們還只依賴一個錯漏百出的行業成為我們的經濟之柱呢?
相反香港的設計業,是一個能提高產品價值,生活環境的產業,又為何一直未能像其他國家般成為主流行業呢?相信一切都是從教育開始,由小學到中學,美術堂和數學堂的比例幾乎是1:100,價值觀的灌輸更加是唯利是途,只有考好試(不等於讀好書),讀大學(最好是商科,畢業快,易搵工),找好工(當然是金融業啦),賺大錢(不惜一切氹呀婆買雷曼)。由小到大都沒有認識過文化藝術的重要,只視為興趣,但其實設計、藝術,文學,都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造成了設計業不斷萎縮的現象,從前香港的時裝設計也很出名,但現在已經青黃不接。
百業興旺,金融業自然受惠,多元社會的政府政策不應該只傾斜一個行業,而且要從根本着手(敎育),培育更多不同的人材,而不是教他們從小養成投資的習慣(2012年6月27日,富達投資總監於星島日報建議)。我們不是想打擊金融業,而是希望香港政府在支持香港成為金融中心的同時,也以金融業扶助其他產業,尤其是文化產業,而不是讓我們不停貢獻金融業,直至殆盡。
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
2012年6月24日 星期日
愛 & 公義 & 公平
有人說愛是自私的,為了所愛,不惜一切來擁有它就是愛。其實真正的愛應該是無私的,無私就是犧牲,奉獻和分享,不是得到它,而是成就它。
有了愛,就可以成就公義,公義不是公利最大化,也不只是為個人利害。行公義是憑良心選擇做正確的事,做正確的事不是因為做了之後可以得到什麼,只是因為正確而已。
有了公義,才能夠有公平。真正的公平並不是均富,是各有應得,各取所需。機會平等,地位平等,權利平等,便能使各人都在公平的基礎上發展,自由地生活。
陳光誠、李旺陽、劉曉波、昂山素姫......都是心存有愛,他們無私地彰顯公義,為了行公義,身陷險地,只希望所有人都能得到公平。但死的死、要逃的逃、被囚的囚、軟禁的禁,最後為人民付出了一切,甚至生命。如果你認為你居住的地方已經失去了公義,生活的社會亦充滿不平事,但只要你還有一點愛,是時候站出來,做正確的事,為這一代成就真正的公義,為下一代爭取應得的公平,犧牲一天假期,下星期日見。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建築面積 vs 業權面積 vs 實用面積
香港特區政府正開始修例,規定一手摟銷售時必須提供實用面積資料,如果另外提供建築面積供參考時,其字體大少也不得大過實用面積並不可分隔太遠,造成誤會,地監局也宣布由2013年1月1日起,代理在二手物業買賣中,必須向客戶提供實用面積尺價。其實香港自有物業買賣時已經開始使用實用面積,但不知何時起,有地產商想出用建築面積表示物業大小,還倒過來用成數表達實用面積,例如:此單位建築面積800尺,實用率達到七成半!成數在新樓中算高,買得過!就中伏了。
如何中伏?先說說這三種面積計算方式的分別:
實用面積故名思義就是買家實實在在用得着的面積,只要過了地伏線,就是業主絕對擁有的地方,亦是將來寫在雙方買賣合約的數字。
業權面積是施永清先生在2012年6月1日於am730中提到的一種面積計算,定義是所有業主能瓜分政府批准發展商可建的樓面面積,當中包括樓梯、大堂等,可因應單位大小按比例分配。他認為此計算方法對重建業主影響最大,原戶主的公用面積會因合併重建後的伙數增加而分薄,從以令實用率上升。所以在置業時必須留意,尤其是購買未用盡地積比率的舊樓。
致於建築面積也最簡單,就是發展商一切在地盤內建築而成的面積都計算在內,由所有業主平均分擔。包括環保露台,住客會所,機房,泵房,花槽等。
其實買樓就等如一班人去買紅酒一樣,所有人最在意的就是自己付出金錢後,實實在在所得的紅酒份量,就是實用面積吧,其次才是酒質和酒味,就等於建築材料和物業配置,建築材料堅固是必然的,就如玻璃酒瓶不應太易碎,而酒味就因人而異,不同的酒味特色吸引不同的買家,有露台,有會所,有平台花園的當然比沒有的更吸引,但這是賣點,而不應該是單位的一部分,這些樓盤因為有了這些設施,所以買家才有興趣購買,而不是買家要買此面積的單位時,被迫一同購入那些設施,發展商盡管可以建一些沒會所,沒車位,甚至沒電梯,沒樓梯等必然設施的住宅大廈,就看看有沒有人會願意付鈔?所以請讓大眾知道有什麼賣點的同時,也請清楚標明實用面積,並以此為計價基礎。當所有買賣都以實用面積來計算時,什麼建築面積、業權面都不再重要,因為已經有了單一的比較單位,優勝劣敗,一目了然。發展商不能再左發發右發發的發水獲利,要不然紅酒商同三、四吋厚的瓶子,但紅酒份量根本沒變,也要客戶硬食嗎?
就算眾人最後決定要轉售紅酒,賣的都只是紅酒,誰管原來的瓶子有多大,意思是被收購時業權人所賣的都只是實用面積,哪管建築面積多少,其實都將會全部拆卸。只要收購價ok,或賠償單位的實用面積滿意,什麼業權面積都是多餘。最後實用率這個荒謬的名詞也會消失,再沒有讓發展商胡亂計價,任意發水的灰色地帶,回復貨真價實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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